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学生
发布时间:2019/12/11 6:07:08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4157次
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学生
——“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之宪法学习讲座
为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10日下午,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的汪佳敏检察官为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七年级学生送来了一场精彩的宪法微讲座。
汪检察官首先给学生们介绍了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的由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标志的寓意,让学生们对宪法宣传日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汪检察官例举了一个在2017年很有影响力的案例--云南首例政府控告辍学案,让学生在实际的事例中明白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最后汪检察官从虚拟现实要分清、理智行事不能忘、做学法守法好公民三个方面告诫学生要争做守法好少年。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明白了宪法是一个国家共同体存在的基础,是所有人要尊重的根本法,在生活中要增强宪法意识,做宪法的信仰者、捍卫者、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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