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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传评审材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9/30 9:39:56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1986次

关于做好2021年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幼儿园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传评审材料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86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2021年职评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拟晋升人员”)上传评审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成立包括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教研组长等人员在内的职称工作小组。在拟晋升人员扫描材料前,校职称工作小组要审核拟晋升人员的纸质材料,凡没有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在纸质材料上注明审核意见、审核人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材料如是复印件,均应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取得荣誉、论文、论著、相关证明等需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

二、各校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禁用账号、调整设置权限。如拟晋升人员或审核人员的工作单位与评审系统显示的不同,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调整。学校要安排专人用新的操作说明对拟晋升人员、审核人员进行使用培训。

三、拟晋升人员将评审材料扫描后,打开职称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zcps.czedu.cn),在“评审知识库”中下载操作说明和模板,按要求填写数据,上传评审材料。

四、各级审核人员要对拟晋升人员上传的评审材料逐项严格审核,并在评审系统中注明审核内容和审核意见。如审核信息不全,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五、学校要切实做好拟晋升人员校内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

六、学校审核结束后,拟晋升人员填写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在校分管领导网上审核完毕后,将评审系统“基本情况”中的“单据号”填写在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编号处,申报表封面“地区代码”填“金坛”,“学科代码”填“学段+学科”。

七、各学校要对教师上传的职称申报材料严格进行审核,确保拟晋升人员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符合要求。对上传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校内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进行把关,坚决杜绝材料造假,缺失、乱传现象的发生。

八、所有拟晋升人员上传的申报材料、校内审核人姓名、校内审核意见将在网上公开。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教师上传的职称申报材料经校内三级审核,理应齐全且可打开,评审委员会不通知拟晋升者补传或重传材料。若出现没有按要求填写信息(包括校内审核信息),或没按要求准备职评材料,或漏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不清楚,或上传的材料无法打开等情况,而造成没有通过当年评审,责任由拟晋升者本人和学校相关审核人承担。

十、乡村教师30年教龄直接认定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参加网上评审申报,其申报要求详见附件一。

十一、10月13日前学校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审核。

十二、10月13日前,各学校将2021年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网上上传至区教育局,同时将教师个人申报表和2021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须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盖学校印章)以及评审费上交组织人事科。

十三、各校在职评材料上传过程中,请及时关注在金坛区学校人事干部qq群中区教育局有关职评工作的要求,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82881007。

各校要高度重视评审材料上传工作,要依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做好各级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准时保质完成。

附件一:30年教龄乡村教师直接认定一级教师申报要求

附件二:2021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


20210928附件1:30年教龄乡村教师直接认定一级教师申报要求.doc

20210928附件2:2021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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