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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魂 教科研】关于组织参加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2/12 9:28:03 作者:教科室 浏览量:2003次

关于组织参加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683次]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苏教科院〔20221号文件,为进一步总结各学校和幼儿园及其教师科研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教育实践、引领教育发展。江苏省教科院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教科研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教师。其中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必须是在职在岗的专职与兼职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文件印发之日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名额分配

各学校每校限报1名先进教师,各学校可根据意向申报先进集体。

三、评选标准

(一)江苏省科研先进集体

 1.有独立设置的科研部门,有科研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有科研核心团队(递交材料时附科研部门及其分管与具体负责人、核心团队人员信息)。

 2.受到过设区市级以上(含设区市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校(园)级以上(含校级,下同)命名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有教科研专刊,有教育科研奖励措施。

3.校(园)长高度重视科研工作,有校(园)教科研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与创新行动,成效显著。至少有一篇关于本校(园)或针对本区域教育教学的高质量研究报告,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或在县级及以上活动中交流。

4.科研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每年举办全校(园)性的科研专题讲座不少于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外聘专家的学术报告。

5.学校(幼儿园)或本校(园)教师至少承担过两项设区市级以上课题或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课程基地项目、前瞻性项目等,下同),并已结题(结项)。其中至少有一项是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6.学校(幼儿园)有30%以上的教师在设区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含省教科院“师陶杯”杯论文评比中获奖的论文);学校(幼儿园)教师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五篇论文。

7.有立项在研的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

8.科研部门能有效管理本校申报的各级课题,有科研管理制度,科研档案齐全。

9.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上级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科研培训等活动。承办过两次县级及以上科研活动(不含承办的教学比赛类活动)。

 10. 学校、幼儿园是省教科研基地,并承办过相关科研活动,在区域科研中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江苏省科研先进个人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较强的研究能力,是校(园)级及以上科研团队的领头人或核心成员。

2.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包含科研工作的综合表彰或科研单项表彰,有领衔的科研名师工作室或相关团队。

3.主持过设区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并结题(结项)。

4.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至少独立发表四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一篇(一本教育类专著视同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5.年均在校(园)级以上开设科研讲座三场以上,其中设区市级以上至少一场,科研引领作用明显。

6.有牵手薄弱校(园)的科研行动,指导薄弱学校教师开展科研,薄弱学校科研工作水平层次有明显提高。

 7.有针对校(园)或区域科研工作面临问题的研究报告(提交材料中需附报告一份),科研成果被主管部门引用、转化为决策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材料时间

本次评选仅针对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工作基本情况。所提供材料均需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已评选为2020年度全省教科研先进的集体或个人,今年不再申报。

四、评选步骤

 1.申报

各申报单位及其教师可根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分别填写江苏省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先进教师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上报区教师发展中心。

 先进集体申报和先进个人申报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分配名额向常州市教科院推荐。

课题(项目)应为已结题(结项),特定要求见评选标准。

2.评审

常州 市教科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及公示。

3.审定

由省教科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和终评。

 五、材料上报

各单位把申报材料分类汇总并编订目录,与佐证材料一并于223日(周三)下午5:00前,报送到区教师发展中心。

纸质材料一份(申报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汇总表及申报表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老师,邮箱:jky@jtyx.net

电话:82368956

地址:金坛大道150号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室。

六、其他事项

1.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评选每两年组织一次。

2.请各辖市(区)、局属各校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并依据评选办法,做好评审、推荐与报送工作。

3.各报送单位要坚持标准、注重质量,把科研举措实、科研引领效果好、教育教学质量高、师生发展优的学校推荐出来,把真正既教书又育人、科研成绩突出、师生公认度高的教师推荐上来。

4.根据省教科院名额分配,市教科院组织初评,并将结果公示一周,最终确定上报省教科院的名单。

    

附件1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申报表填表须知

附件2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32020-2021年度全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4:各辖区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5:常州市各辖区推荐名额分配表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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