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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王辉、邓海霞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6 8:01:34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334次

关于确定王辉、邓海霞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王辉、邓海霞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邓海霞,女,汉族,19857月出生,现任段玉裁中学美术老师、教务员。该同志于202110月18日提出入党申请,429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王辉,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现任段玉裁中学会计。该同志于20219月1日提出入党申请,429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时间为20231016日至20231020日(公示时间为5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李炳中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段玉裁中学支部委员会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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