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9/12 15:42:06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6138次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及主要工作职责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
一、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慧群(校长)
副组长:卢凌(执行校长)
成 员:贺国新(总务处主任)、季雅娜(督学室主任)、黄雪峰(办公室主任)、徐兴刚(工会副主席)、王国俊(教导处副主任)、丁珊(教导处副主任)、居云霞(办公室副主任)、周亚媛(团支部书记)、张小波(七年级年级组长)、张凤娟(八年级年级组长)、李俊(八年级年级组长)
二、依法治校工作小组分工及工作职责
张慧群总体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部署及统筹工作;
卢凌具体负责法治校工作的组织落实;
贺国新、季雅娜、黄雪峰、徐兴刚、王国俊、丁珊分工负责所辖处室、年级部的依法治理工作;
1.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学校法制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法制建设工作。
2.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
3.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期末做好总结。
4.制定普法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作好总结;
5.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法律,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组织干部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强;
6.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学习工作;
7.通过板报、橱窗、广播、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向社会宣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9.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学校周边环境文明化、健康化、安全化。
10.实施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处理因师生不服学校的行为而引起的各类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1.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案件上报制度和报告制度,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及时汇报处理结果。
12.加强“三风”建设,使社会、学生和家长对校园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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