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9/16 15:45:15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4904次
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金坛分校(段玉裁中学)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形成依法治校的新格局。逐步建立学校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学校师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同时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证,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认真贯彻,实现教育公平,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通过依法治校,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我校的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慧群(校长)
副组长:卢凌(执行校长)
成 员:贺国新(总务处主任)、季雅娜(督学室主任)、黄雪峰(办公室主任)、徐兴刚(工会副主席)、王国俊(教导处副主任)、丁珊(教导处副主任)、居云霞(办公室副主任)、周亚媛(团支部书记)、张小波(七年级年级组长)、张凤娟(八年级年级组长)、李俊(八年级年级组长)
三、实施要点:
1.学校要提高依法治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教育的法律、法规,在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在教育为实现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工作中,通过以法治校去有效实现。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既要维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又要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和教师在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校合法权益,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
学校成立推进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以法治校推进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好李璜小学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依据,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实施。
依法实施校内管理体制和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决策程序,学校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行政会讨论决定。党支部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行政要主动向党支部每月通报行政工作。
完善学校内部的财务、会计、资产的管理制度,每年向教代会作学校经费收支情况的报告,认真执行国家收费规定,不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收费。
3.推进民主建设,做好民主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的教代会和根据需要召开临时教代会,学校通报有关重大问题,如内改方案、记功评优、晋级等,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的公告制度,筹建家长委员会,推进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
4.加强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
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和法制专题讲课,使全体学生学会知法、守法。学校要有法制教育分管校长和发挥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加强法治课程的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学校班子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依法治校。要重视对教师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教师提高依法从教自觉性,并抓好对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促进教职工在工作中自觉执法,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5.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
进一步做到依法聘任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学校、教师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尊重教师的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的待遇。发挥学校人事劳动调解组织作用,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加强教师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杜绝教师对侵犯学生人生权的违法行为。
6.注重学校保护机制,认真保护学生权益。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教师必须认真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法律给予权益。学校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完善、实施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师生进行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和饮食卫生、防病的常识教育,并且建立各种安全、检查制度,增强预防和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实施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处理的报告制度。加强学籍管理,保护学生受教育权利。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合法处理,不得开除学生。学校经常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和家长依法办学、以法从教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保护学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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